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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網時刻新聞6月9日訊(記者 趙曼)車輛停靠在酒店停車坪,卻被開具罰單;撥打監督咨詢電話卻提示“該電話未交電話費”……日前,岳陽市市民胡先生用車時的遭遇令人尷尬。“現在,我都不知道該去哪里了解情況了。”胡先生告訴記者。
今年6月7日10時,胡先生前往岳陽市泰和大酒店辦事,該酒店位于岳陽市巴陵中路路段。在抵達該酒店后,按照酒店工作人員的指引,將車停靠在酒店前坪附近。10時24分,胡先生接到湖南交警短信提示“車輛未按規定停放……請立即駛離。”待胡先生將車駛離后,發現已經被貼了罰單。
罰單信息顯示,罰單開具時間為當天10點21分,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之規定。該罰單由岳陽市城市管控和綜合執法局開具。
對于此事,胡先生感到很納悶。他表示,當時,自己的車輛并未停靠在馬路邊,所停靠的地方是由酒店人員安排指引的,也沒有壓盲道和占用人行橫道的情況發生。并且,短信提示時,罰單已經開具,也沒有所謂的“寬限期”。
而事件后續發展更令胡先生感到匪夷所思。為了咨詢此事,胡先生撥打罰單上的咨詢電話,電話那頭卻傳來“該電話未交電話費”的提示音。
“我還以為撥打錯了,加了0730的區號,反復核對,多次撥打,才發現,我沒打錯號碼,確確實實是該號碼沒有繳費。”胡先生無奈的表示,該電話出現在罰單上,是相關執法部門對外公示的公開信息,是市民獲取信息的重要渠道居然沒有繳納電話費,實在令人費解。
帶著疑問,記者按照罰單信息,就此事咨詢了城管部門。該部門回應,城管的職責在于對發生的違法行為進行記錄,后續處理將轉交給交警部門處理,并且所留電話號碼并非由城管維護,系交警部門維護。
截至發稿時,記者重撥該號碼,顯示已經恢復通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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