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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8月9日消息(記者蘇靚)8月9日,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海南廣播電視總臺原黨組成員谷某晶受賄案。海口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谷某晶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庭審現場。法院供圖
海口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2年至2020年期間,被告人谷某晶利用擔任海南廣播電視總臺公共頻道總監、電視營銷中心主任、海南廣電合利傳媒有限公司總經理、海南廣播電視總臺黨委委員、廣電傳媒集團總經理等職務便利,為相關企業及個人在廣告業務承攬、職務晉升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 674萬元。公訴機關認為,谷某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谷某晶自愿認罪認罰,且有一般立功表現,依法可對其從寬處理。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谷某晶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谷某晶進行了最后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現場。法院供圖
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將擇期宣判。人民監督員、新聞記者和各界群眾130余人旁聽了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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