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根據《蒼南縣2023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公告》規定,對同一崗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繳費確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崗位招聘計劃數3個及以上,按2:1比例)的,將相應核減(取消)招聘計劃數,核減(取消)的招聘計劃數可調劑至未核減(取消)的同學段同學科招聘計劃中。經研究,決定核減(取消)、調劑下列崗位招聘計劃(見附件1、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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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蒼南縣2023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計劃核減(取消)表
2.蒼南縣2023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計劃調劑表
蒼南縣教育局 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23年6月13日
原標題:關于核減(取消)、調劑蒼南縣2023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部分崗位招聘計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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