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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陜西省林業局的消息,陜西省財政廳等四部門于6月29日發布了一項關于征收草原植被恢復費的通知。這個通知明確指出,從2023年8月1日開始,所有在陜西省境內進行礦藏開采和工程建設,以及因工程建設、勘查、旅游等原因需要臨時占用草原而未履行恢復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都應支付草原植被恢復費。
但是,直接為草原保護和畜牧業生產服務的工程設施,以及農民和牧民按照規定的標準在草原上建設的房屋,都免于支付這筆費用。
草原植被恢復費的審批和征收將實行臨地管理,由所在地的稅務部門負責征收。需要使用草原的單位和個人應該向縣級或以上的林草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過批準后,應向所在地的稅務部門支付草原植被恢復費。
陜西省的草原植被恢復費收費標準為每畝3500元,不低于同類土地相同面積草原建設所需費用。對于基本草原和自然保護地草原,將實行更為嚴格的保護和管理,如有必要征用或使用,收費標準會上調至每畝7000元。不足1畝的部分將按實際占用面積來進行計費。這項費用收取的調整將由陜西省發展改革委和陜西省財政廳共同組織實施。
陜西省近日公布了征收草原植被恢復費的政策,雖然這看似是一個對環境保護有所貢獻的政策,但仔細分析之下,卻可能出現幾個值得批評和反思的問題。
草原植被恢復費用高達每畝3500元,甚至在基本草原和自然保護地草原,費用會上調至每畝7000元。雖然對環境保護投入應當充足,但這樣的收費標準顯然過高,可能對一些中小企業和個人構成沉重的經濟負擔,影響了正常的生產和生活。
其次,這項費用的管理方式以臨地管理為主,由各地稅務部門負責征收。這就可能導致管理的不統一和不公平,例如有些地方可能征收過重,有些地方可能因為一些原因導致征收不力,這種情況下,阻礙了政策的公平實施。
此外,盡管通知中提出,直接為草原保護和畜牧業生產服務的工程設施以及農民和牧民的房屋建設免于支付這筆費用,但具體的操作細節并未明確。對于當地居民而言,草原活動是他們生活的一部分,如果這部分工作沒有明確的免費標準,可能會對他們的日常行為產生不利影響。
總的來說,陜西省的草原植被恢復費雖然在某種程度上具備環保的原則,但其履行效果和各方面影響尚存疑問。希望相關部門能夠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充分的考量,更明確地規定執行細節,對收費標準進行合理的設定,并保證管理方式的公正與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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