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直都是互聯網關注的焦點,其熱門事件也層出不窮,但在2021年8月上榜熱門的事件卻與往常不同,更是成為大眾茶余飯后討論的焦點。“阿里女員工遭性侵案”事件多次登上熱搜榜并衍生多起相關訴訟案,由于其涉及職場潛規則、性侵、高管等敏感詞,引起眾多媒體關注。
然而近日,阿里與當事女員工周某解除勞動合同,又一次在上焦點。
據了解,周某在11月底收到了公司寄來的紙質《解除勞動合同通知》。
通知中指出,2021年8月6日,你通過在公司食堂拉橫幅、發傳單、用擴音器高喊,以及內網論壇發帖等方式,散布“遭到高管強奸、公司知情不處理”等虛假信息,引發社會強烈關注,給公司造成惡劣影響。這一系列行為已經構成《阿里巴巴集團員工紀律制度》一類違規行為第1.5.3條“對外發表或傳播不當言論,或故意捏造、散布虛構的事實,或傳播未經證實的消息,造成惡劣影響”的規定。
該通知落款為浙江天貓技術有限公司。
自8月事件發酵以來,案件中曾因涉嫌強制猥褻被警方控制的王某文、張某兩家親屬曾在網上多次發聲,對案件細節及周某最初所寫“8000字長文”提出質疑,稱周某存在“誣告陷害”。不過,周某僅在8月27日發布律師聲明。12月初,原阿里副總裁李永和起訴周某名譽侵權,目前司法機關會還沒有做出最后判決。
周某在采訪中曾經表示,事發后,先是 自己和家人被網暴,每天都能接到大量侮辱謾罵的電話和短信,崩潰到多次割腕、跳河自殺,到后來患上嚴重心理疾病。并且希望大眾要把關注點放在女性身體權益和女性勞動者權益遭受侵犯后相關部門的處理上,而不是過渡娛樂化。
此次解聘,阿里沒有任何補償,并且在解聘理由上以“對外發表或傳播不當言論,或故意捏造、散布虛構的事實,或傳播未經證實的消息,造成惡劣影響”的規定進行解除勞動關系。但自己從來沒有“對外發表不當言論”。目前案件當事人一個被公安機關處以最高行政處罰,一個涉嫌刑事犯罪被移送起訴,司法機關的處理證明我反饋的問題并非“虛構”的事實。
事情發酵后,各位高層領導爭相出來發文致歉,已明確表示了公司管理層處理事情時存在問題,現如今又甩鍋給身為被害者的我,要以此開除我,真是讓我覺得心酸又無奈。
從整個事件來看,周某因為事件鬧大對公司影響不好所以被辭退也是預料之中,對于企業來說不管出什么事情,都希望是內部解決,尤其是阿里這樣的大廠,更不希望因為花邊新聞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對于阿里來說,此次事件不僅僅是一個花邊新聞,更是與以前反對的酒桌習和企業文化有鮮明的對比,讓人不禁感嘆,阿里什么時候也開始需要依靠這些談生意了?對于涉事的高管,更是因為該事件將會丟掉工作,并且在未來的職場生涯中留下污點,很難在該領域繼續走下去,大好前程可能就將會失去。
這里面難說誰是獲利者,其實最后都是受害者,如果事件重新來過,相信誰都不會讓他發生。但之所以會出現,相信類似的事件發生的并不是第一次,大多數人都以潛規則進行默認。企業之所以不在第一時間解決,也是因為該類似事件并不少見,希望通過內部強硬手段進行壓制解決。但誰想到這次碰上的人卻是沒有妥協,更是越鬧越大,最后上升到女性權益問題的高度,企業不能再默不作聲。
該類似事件在社會上相信還有很多,但在處理上仍然需要有一個妥善的處理措施。阿里巴巴強大的公關部,在此次事件中少有的不給力,也是因為其沒有站在道德的高地,所以只能沉默盡量控制影響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