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特約評論員 盤和林
日前,某電商平臺砍價始終差0.9%的話題再次登上知乎熱搜。2021年3月,上海律師劉宇航參加了該電商平臺的“砍價免費拿”活動,領取了一張“超級免單卡”,但邀請多人砍價后,始終差“0.9%”。于是劉宇航以該電商平臺構成欺詐為由,向法院遞交起訴材料。而近日該電商平臺表示,因頁面顯示百分比位數有限,0.9%是省略顯示,砍價頁面顯示的0.9%不是0.9%,而是0.9996427%。
“砍一刀”中獎卻永遠差一刀,這早已成為某電商平臺的流量法寶、財富密碼。但是這種營銷模式存在很高的法律風險,明顯存在“不正當競爭”和“算法歧視”兩大風險,甚至正如本案所說的,有可能涉嫌“欺詐”。
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規定:“經營者進行有獎銷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一)所設獎的種類、兌獎條件、獎金金額或者獎品等有獎銷售信息不明確,影響兌獎;(二)采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三)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萬元。”而根據《電子商務法》《個人信息保護法》《反壟斷法》等多個法律集合,上海市在2021年11月推出了《上海市網絡交易平臺網絡營銷活動算法應用指引(試行)》,其中提到:“平臺經營者應用算法向消費者進行有獎銷售時,不得通過利用算法操縱中獎概率、中獎結果、中獎人員等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很顯然,該電商平臺的“砍一刀”存在很強的誤導性,且在中獎機制上不透明,存在誤導甚至欺騙用戶的問題。而即使真的有人中獎,由于中獎機制上的不公平,拉相同人“砍一刀”獲得不同的收益,也會產生“算法歧視”問題。
該電商平臺的營銷模式,其實由兩部分構成,其一是社交電商,就是找人“砍一刀”,無論是拉新人,還是砍價格,通過一條營銷信息在朋友圈的傳遞,把營銷廣告展現量折算成價格折扣。其二是抓住長尾消費群體,賣高性價比的商品。而這兩者都飽受詬病,后者的問題在于過度強調低價,商品質量參差不齊,消費者容易采坑。前者的問題在于機制不透明,涉嫌誘導、誤導消費者。
社交電商的本質,不應該是以利誘導,而應該是一種用戶體驗的分享。消費者買了東西,用著好,把喜歡的商品分享出來,進而形成消費者的社交團體,從而聚集購買力。消費團體形成有可能是因為喜歡同一類型商品,也有可能是共同話題促成。而聚集的消費群體可以通過團購議價的方式來和供應商磋商價格,以量換價。這才是真正的社交電商。
而當前社交電商的營銷模式是出售朋友圈流量,很難看到這種社交電商的未來,又或者說,社交電商深入到我們的社交圈,并沒有增進朋友圈層的社交緊密關系,反而疏離了我們的社交關系。諸如很多喜歡叫人“砍一刀”的用戶被朋友圈的好友拉黑或者設置為不可見,因為這種社交電商模式對好友造成了困擾。
一家企業成長過程最難把握的就是路徑依賴。社交電商在擴張初期,利用“砍一刀”和低價能夠獲得用戶積累,而當用戶突破一定數量級別之后,則需要及時切換擴張模式,在管理、銷售渠道、品質售后上投入更多思考,在合規上給予更多關注。在社交電商領域,應該靠近社交電商興趣分享的本質,在商品品質方面,應該將優惠切切實實落實,攜龐大的用戶流量,去和供應商討價還價,給用戶以真正的實惠。在“砍一刀”的模式中,社交電商要考慮營銷模式的邊界,要保持透明度,讓流量和折扣的兌換方式更加透明。也要考慮對用戶社交圈層關系的影響,增進用戶社交而不是破壞用戶社交圈。
有鑒于此,個人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監管“砍一刀”的營銷模式。其一,算法機制必須是透明的,對于消費者,砍幾刀獲得多少優惠,也必須是透明的,不能出現0.9%到0.99%這樣的誤導性概率表述。其二,中獎可以成為商品折扣,但不能超過銷售中獎的限額(最高5萬),同時要對拉人頭,非銷售的模式提高警惕。其三,政策要強調互聯互通,對于病毒式的營銷方式,社交媒體應該賦予用戶選擇權,給用戶提供自動屏蔽功能。
(作者系工信部信息通信經濟專家委員會委員、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