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品|三言財經
也許你見過盲盒、拆過盲盒,可能也聽說寵物盲盒,但你見過找工作也有盲盒的嗎?
招聘網站驚現“盲盒崗位”
網友展開討論
近日,深圳某公司在招聘網站上發布了一則崗位為“盲盒崗位”的招聘信息,主要針對想找工作,卻不知自己更適合什么崗位的求職者。
據招聘信息描述,HR會替求職者選擇相對適合的崗位,幫求職者發掘潛在未開放的機會。此外還有多次“復活”機會,意向崗位招滿時,優先調劑其他在招崗位。
此事引起不少網友討論。
有網友認為這是一個營銷噱頭,也有部分網友表示對于還沒想清楚職業規劃的應屆生來說,盲盒崗位提供了一個選擇機會,“如果最終崗位不合適,不去就好了”。
不過,三言財經發現,“盲盒崗位”并非深圳這家公司獨家推出的“新鮮”崗位。
“盲盒崗位”并非孤例
多個招聘信息幾乎同時涌現
有公司已下線招聘信息
在某招聘網站上,涌現出諸多“盲盒崗位”的招聘信息,招聘城市包括天津、哈爾濱、佛山、西安、武漢、深圳、合肥。
天津某貨運代理公司的“盲盒崗位”職位描述為:HR會根據你的情況,推薦相應的崗位。崗位要求:應屆或明年畢業的實習生。
除了“盲盒崗位”外,該公司還有海運操作管培生、海外開發專員、辦公室保潔、出口海運操作、海外發展部、電話銷售等崗位的招聘信息。
在其官網的招聘信息中,只有銷售代表、海外市場專員、海運出口操作三個植物的招聘信息。
三言財經還查到,該公司曾有多條開庭公告,案由均為合同糾紛。
哈爾濱某科技公司“盲盒崗位”的職位描述為:公司的崗位可以隨便試,直到找到適合自己的崗位。
該公司除了“盲盒崗位”外,還有行政前臺、運營經紀人以及各種主播的招聘信息。
不過,三言財經并未搜到該公司的更多信息,官網都也沒搜到。
西安某教育公司“盲盒崗位”的職位描述亦是如此。
除了“盲盒崗位”,該公司還有線上招生課程顧問、學歷規劃師、電話銷售等職位的招聘信息。
同樣,三言財經未搜到該公司的更多信息。
深圳某工程造價咨詢公司“盲盒崗位”的職位描述與上述兩個公司的基本一樣。
除了“盲盒崗位”,該公司還有行政前臺、安裝助理造價工程師、安裝造價員、行政專員、土建造價工程師等職務的招聘信息。
該公司曾被曝出,兩版招股說明書財務數據不一致。
安徽某建筑工程公司“盲盒崗位”的職位描述亦是如此。
該公司的招聘信息,除了“盲盒崗位”,還有幕墻工程師和管培生。
據該公司官網介紹,該公司目前擁有建筑裝飾裝修專業承包一級,防水防腐保溫專業承包貳級,建筑幕墻專業承包貳級和機電專業承包三級四項資質。
值得一提的是,筆者今天第一次打開佛山某公司“盲盒崗位”時,還能正常打開。多了沒多久,筆者再次打開該招聘信息時,顯示該職位已下線。
除了“盲盒崗位”,該公司還有銷售專員、快手主播運營、普工等職務的招聘信息。
“盲盒崗位”可能是個套路
多個公司都招保潔和銷售
這些突然出現的“盲盒崗位”究竟是個什么崗位?到底靠不靠譜?又有哪些利弊呢?
從招聘信息來看,“盲盒崗位”是一個靈活多變,充滿想象的崗位。正如職位描述所說,可以幫求職者發掘潛在未開發的機會和能力。
據“南方Plus”消息,智聯招聘市場總監曾衛華談及“盲盒崗位”時表示,崗位盲盒要辯證地看,究竟是全盲還是半盲。如果企業和求職者都隨機狀態的話,是談不上人崗匹配的。企業根據簡歷情況分配崗位,實質上還是對求職者的情況做了識別匹配,開盲盒的結果是企業的評價反饋。但“半盲”性質的盲盒崗位既保留了趣味性,又有一定的匹配精準度,形式上值得探索。
不過,三言財經留意到,這些“盲盒崗位”的招聘信息發布時間,是從2月下旬開始的。也就是說,這些“盲盒崗位”幾乎是同一時間出現的。
很可能是跟風模仿,然后推出“盲盒崗位”,可能是一種營銷噱頭,也可能是暗藏著某種目的。
通常來說,企業招聘是一個雙向選擇的過程,企業和求職者通過崗位去匹配。假如企業正好缺某個崗位,而求職者又剛好有這個能力,然后去面試,雙方交流之后,薪資待遇也合適,就通過面試入職。
但是,在這種“盲盒”下的招聘,還是有諸多疑點。
招聘信息顯示,“盲盒崗位”主要針對想找工作,卻不知自己更適合什么崗位的求職者。
首先,一個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能勝任什么工作的求職者,HR真的有能力通過一份簡歷或一場面試就看出求職者適合什么崗位?
其次,所謂的多次“復活”機會,會不會是輪崗的另一個稱呼?
給了求職者一個崗位,干了一段時候后,感覺不合適,再換一個崗位。求職者在幾個崗位之間循環往復。
以上幾個公司,有幾個都招聘保潔和電話銷售,盲盒也就意味著,你干不了別的就得干銷售,銷售也干不了的話,只能干保潔了。綜合來看,這些公司對人才的專業度要求并不高。
基于這種情況,可能還會產生一種現象。
正常面試應聘流程下完成的招聘,要想辭退員工,要有合適的理由,還要考慮賠償之類的。但是“盲盒崗位”招來的員工,又調換多個崗位后,就可能產生一個簡單粗暴的景象,也許一句“不能勝任”就足以辭退員工。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的相關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的條款中包括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但盲盒崗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會不會具體說明該職位的工作職責、工作地點等?這還未曾可知。
所以,“盲盒崗位”也可能有涉嫌欺詐的成分。
再以企業的角度來看,一些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能勝任什么工作的求職者,通過“盲盒”的方式進入企業,HR真的能放心用嗎?
所以從目前來看,“盲盒崗位”對企業、對求職者來說,都不是很靠譜。
或許,所謂的“盲盒崗位”真的只是個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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