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11 日,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編寫、販賣 “游戲外掛”程序系列案件,共有 5 人被判犯侵犯著作權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9 個月至 6 個月不等適用緩刑,并處罰金 1 萬元至 5000 元不等。
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5 被告人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許可,非法復制修改《和平精英》游戲客戶端內存數據,編寫網絡游戲外掛程序并銷售,損害了網絡游戲著作權人權益,破壞了網絡游戲市場秩序,其行為均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鑒于五被告人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當庭認罪、悔罪,可酌情從輕處罰。五被告人在本案審查起訴階段自愿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IT之家了解到,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是《和平精英》全部游戲元素、游戲計算機軟件及游戲整體的著作權人。2019 年 2 月以來,被告人何某與被告人王某在網上通過 QQ 認識,雙方商議決定由王某編寫《和平精英》游戲外掛程序并負責程序更新,何某負責在網上出售,獲利后兩人分成。王某非法獲取《和平精英》游戲客戶端內存數據,對內存數據進行修改,編寫成外掛程序 “毒蛇”后發給何某,何某通過網絡平臺生成卡密后出售給羅某等人。截止到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時,何某、王某違法所得數額分別為 73281.90 元、41831.10 元。
被告人魏某經他人在網上介紹認識陳某(另案處理),后與陳某商議由陳某負責編寫游戲外掛程序并更新,由魏某負責在網上銷售。陳某編寫成外掛程序 “SK2”后,魏某將外掛程序在網絡平臺生成卡密后銷售給羅某等人,并請人在網上充當客服將外掛程序銷售給他人。此外,魏某還從別處購買《和平精英》網絡游戲的 “馬日地”外掛程序卡密銷售給其他人。被告人魏某銷售 “SK2”、“馬日地”外掛程序非法獲利共計 70946.88 元。
2018 年 10 月至 2019 年 7 月,被告人施某先后在何某、魏某等人處批量購買 “SK2”、“毒蛇”和 “馬日地”等三款和平精英游戲外掛程序后出售,非法獲利共計 73440.60 元。2019 年以來,被告人羅某先后以 1-2 元不等的價格從何某、魏某、施某等人處購買《和平精英》游戲外掛程序 “SK2”、“毒蛇”、“馬日地”等卡密后出售他人,非法獲利總計 28077.40 元。
經鑒定,“SK2”、“毒蛇”、“馬日地”外掛程序繞過游戲安全保護措施,對游戲實施未授權的增加、修改操作,實現了 “動態上色”、“自動瞄準”、“人物高跳”、“除草除樹”、“清理數據”等功能,干擾游戲的正常操作流程和運行方式,屬于破壞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