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鄭州市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促進農業經濟良性循環發展,減少秸稈焚燒造成的大氣污染,確保打贏藍天保衛戰。根據《鄭州市進一步加強農作物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方案》和《鄭州市農作物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資金使用管理辦法》,鄭州市通過聘請第三方機構對區、縣(市)上報的10家企業進行評審,最終認定7家企業符合條件。近期,鄭州市下達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財政補貼資金568.6萬元,對符合條件的7家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補貼。
通過項目的實施,有效地減少了農作物秸稈露天焚燒和廢棄堆放現象,提高了農作物秸稈的經濟價值,有效地保護了生態環境,取得了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三豐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