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上海,編輯 史正丞)訊,當地時間10月27日,美國參議院金融委員會主席Ron Wyden發表聲明,披露針對超富裕人群未實現資本利得進行征稅的計劃。
(來源:美國參議院)
Wyden在聲明中也將這項稅改稱為億萬富翁稅(Billionaires Income Tax),明確表示納稅門檻為連續三年持有資產超過10億美元或年收入超過1億美元,稅基大約為700人。Wyden強調這項法案主要填補資本利得稅的漏洞,即超富裕人群通過持有股票等資產遞延納稅義務,同時能夠向銀行抵押這些資產滿足開支需要,意味著這些人群只需要付一些利息就能避免納稅,導致工薪階層實際稅率更高的情況。
聲明中也明確,達到門檻的納稅人需要每年為可交易資產的增值支付稅款,不論是否出售這類資產,同時也能在特定條件下抵扣相應的虧損,但抵扣期最長不超過三年。同時在這些億萬富翁出售不可交易資產時(例如房地產、商業利益)等,除了繳納通常的稅款外,還需要增加一份類似于遞延稅款利息的款項。
作為法案落地后的過渡條款,該法案提議首次被納入此項稅收的富翁可以選擇分五年繳納稅款,同時超級富豪們還能指定價值最高10億美元的股票作為“不可交易資產”,從而保護企業家實際控制企業的能力。
根據路透社援引白宮幕僚報道,提案針對可交易資產每年增值的幅度,按照長期資本利得稅最高一檔23.8%來征收。《華爾街日報(博客,微博)》舉例稱,新的稅收體系可能會在2022財年實施,如果一個富豪在2010年斥資20億美元買入股票,到今天市值達到200億美元,他需要在未來五年時間里合計支付43億美元的稅款。
雖然這份充滿探索意味的法案能否闖關國會仍存巨大的未知,但消息公布后市場自然開始“關注”起潛在的被征收對象,例如身價一年暴漲1170億美元的馬斯克(總身價達到2870億美元)。對此馬斯克也在社交媒體上轉發了一條反對此項稅款的言論,并附議稱國會的家伙們用完了別人的錢后,也會盯上你們的錢包。
(來源:社交媒體)
值得一提的是,這份稅收提案雖然叫做億萬富翁稅,但與參議員沃倫、桑德斯提出的富人稅有著巨大區別。前者僅針對未實現資本利得征稅,后者的征稅基礎為富裕人群的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