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濟源示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濟源近日印發《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濟源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2000元/月,每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9.6元,從今年1月1日起施行。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月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用人單位通過貼補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用人單位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的福利待遇。
據了解,濟源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執行。其中,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按月為周期支付工資。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可以按周、日、小時等周期支付工資,但是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15日。
“這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有利于保障低收入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提高其勞動收入,促進社會公平。”濟源示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說,他們會加強監督檢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切實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
來源:濟源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