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語不驚人死不休”的互聯網時代,有的公司為了博得更多人的眼球,挖空心思制造噱頭,甚至“鋌而走險”做出違法的行為。近日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就索尼(中國)在7月7日前所做的違法廣告做出行政處罰,罰款100萬元。
很多國人為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做出的行政處罰點贊,并直言國家的尊嚴不容侵犯,中國人民的感情不容褻瀆。有網友認為對索尼(中國)罰款100萬元,處罰太輕了!應該賠償每位中國人一元錢罰14個億!只有重罰才能要這些違法企業長記性!
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消息,索尼(中國)有限公司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2018)中“廣告不得損害國家的尊嚴或者利益,泄露國家秘密”條款,被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罰款100萬元,處罰日期為10月12日。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內容,主要違法事實顯示為:當事人為推銷新產品于2021年6月28日委托上海傳采廣告有限公司(下稱“傳采公司”)為其設計、制作了“SONY 更多精彩 隨心記錄 新機將至 2021.07.07 22:00”等表述的互聯網廣告。當事人向傳采公司提供了文字、圖片等廣告素材。2021年6月30日22時,當事人通過其擁有合法使用權的互聯網媒介自行發布了涉案廣告,并于2021年7月1日9時45分將涉案廣告予以刪除。
索尼(中國)有限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2018)第九條第一款第(四)項,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2018)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對其進行了處罰:罰款:1000000元。
“索尼(中國)違反廣告法!被罰100萬元”發布后很快就登上了熱搜。有網友表示,“100萬太少了,1000萬都不多”、“罰的太少了,應該多罰點,長記性”“索尼這是故意的,應該滾出去”“拒絕一切抖機靈侮辱歷史的行為”。
“家電人”認為監管部門這次對索尼(中國)的處罰一點都不冤,作為一家日本的國際大公司,難道他們不知道7月7日是什么日子?即使后期索尼(中國)把大部分責任推卸給為其服務的廣告公司,但從處罰內容上可以看到這則廣告的文字和圖片都是索尼(中國)公司提供的。
索尼從上世紀80年代就開始在我國一線城市設立辦事處和服務機構,40多年來他們深知中國人民對于7月7日這個特別日子的傷痛,現在竟然冒天下之大不韙在這個特別的日子大張旗鼓宣傳日本品牌。這只能說明索尼(中國)管理層不是無知,而是有意為之。所以說,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處罰是正確的,同時也給其他家電品牌提了個醒:家電促銷不能為了噱頭而無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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