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控股有限公司、騰訊音樂娛樂集團發布聲明,宣布放棄音樂版權獨家授權權利。截至2021年8月23日,騰訊方面針對已達成的獨家協議全部上游版權方發送相關函件,告知其需按期解約,其中,絕大部分獨家協議已按期解約。
騰訊表示,放棄與上游相關版權方音樂版權獨家協議中有關音樂版權獨家授權的權利(與獨立音樂人獨家合作期限不超過三年,及新歌獨家首發期不超過三十日之情形除外),上游版權方可以自行向其他經營者進行授權,并不予追究相關版權方因授權其他經營者而產生的相關責任。
此外,以非獨家方式與上游版權方繼續保持合作,并就非獨家合作事宜與上游版權方進行協商。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于2021年7月24日發布《騰訊控股有限公司收購中國音樂集團股權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行政處罰決定書》(以下簡稱“決定書”),要求騰訊自決定書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解除與上游版權方已達成的獨家協議。據此,騰訊按照決定書要求,通過郵件方式正式向相關上游版權方發送《音樂版權授權合作協議解除通知函》及《音樂版權授權合作協議解除催告函》,最大限度與相關上游版權方盡快解除獨家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