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劉宇陽 李海媛)12月2日,國海證券(000750,股吧)發布公告稱,在近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據了解,國海證券在為山東勝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勝通集團”) 發行公司債券提供服務時涉嫌未勤勉盡責案,已由中國證監會調查完畢,中國證監會依法擬對國海證券及相關人員作出行政處罰及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公告內容顯示,2016年1月27日,國海證券與勝通集團簽訂《承銷協議》,由國海證券擔任勝通集團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16勝通01”“16勝通03”“17勝通01”的主承銷商。2013年度至2017年度,勝通集團通過虛構購銷業務、編制虛假財務賬套,以及直接修改審計報告的方式,共計虛增營業收入615.4億元,共計虛增利潤總額119.11億元,扣除虛增利潤后,勝通集團各年利潤狀況均為虧損。上述行為導致勝通集團“16勝通01”“16勝通03”“17勝通01”的募集說明書存在虛假記載。國海證券作為主承銷商,出具的《核查意見》《核查報告》及《承諾函》存在虛假記載。
另外,國海證券在盡職調查過程中未審慎關注山東勝通鋼簾線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勝通鋼簾線”)在產能利用率、銷售收入等方面存在的異常情況;未審慎關注勝通鋼簾線所提供資料與公開數據不一致的情況;未實地查看山東勝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勝通化工”)的生產經營場所,未發現勝通化工已處于停產狀態;未審慎關注勝通鋼簾線納稅申報材料的異常情況。
由于國海證券在為勝通集團發行債券提供服務時,涉嫌違反相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國海證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798萬元,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時任項目負責人孫彥飛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并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項目所在部門負責人的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劉延冰給予警告,并處以20萬元罰款;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沈婧給予警告,并處以10萬元罰款。
此外,國海證券表示,目前公司經營情況正常,后續公司將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